关于申报2017年导师研究生培养专项经费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川农大校研发〔2016〕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即日启动2017年导师研究生培养专项经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仅限我校人文、社科、艺术和理工科类导师;
2. 导师已有在读研究生,且暂无充足的研究生培养经费;
3. 按需申报,每位导师每年资助不超过2万元。
二、日程安排
1. 2017年10月26日前,个人申请。申请者如实填写《乐鱼网页版导师研究生培养专项经费申报表》(附件2)。
2. 2017年11月1日前,院所推荐。院所对本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院所推荐名单。
3. 2017年11月8日前,学校评审。研究生院组织评审会,对各院所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投票表决,确定资助名单。
4. 2017年11月中旬,完成公示,划拨资助经费。
三、材料要求
各院所提交专项培养经费申报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最迟于11月3日前交研究生院。纸质版材料(需负责领导签字、盖院所公章),雅安校区交综合楼217室谭翠,成都校区交1教315室张双秋,都江堰校区交综合楼5203室陈慧。电子版请发送至105827413@qq.com。
附件:
1.《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2号)
2. 乐鱼网页版导师研究生培养专项经费申报表
3. 2017年导师研究生培养专项经费推荐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