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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管理

    关于开展2018年度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遴选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年11月08日 14:06    阅读量:


    关于开展2018年度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遴选及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导师:

    为了加强我校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保证留学生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拟进行2018年度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认定工作(原已获得留学生研究生导师资格的需全部进行重新申请、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认定

    (一)认定条件

    入选学校双支计划第四层次及以上人员。

    (二)填报材料要求

    1.符合认定条件的导师,填报《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情况表》(附件1)。

    2.各院所审核后汇总填报《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提交研究生院。

    二、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遴选

    (一)遴选条件

    1.已完整指导一届毕业生;

    2.原则上有半年(含)以上出国学习或工作经历,能熟练使用英语指导学生;

    3.有足够的可用于研究生培养的经费;

    4.申请年龄至少应早于停止招生年龄2年,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二)填报材料要求

    1.符合遴选条件的导师,填报《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情况表》(附件1)和《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2)。

    2.各院所审核本单位《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申请表》和《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情况表》,汇总后填报《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

    三、日程安排

    1. 20171117日前,个人申请。导师如实填写《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申请表》和《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情况表》。

    2. 20171122日前,院所审核。院所对本单位申请和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后,汇总报研究生院。

    3. 20171125日前,学校评审。研究生院组织评审会,对各院所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报主管校长批准。

    四、材料要求

    各单位提交《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申请表》、《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情况表》、《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61477053@qq.com,同时将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成都校区1-315办公室、雅安校区综合行政楼213室、都江堰校区教务部5203室)。

    联系人:赵珩伊

    联系电话:0835-2882106

     

    附件:

    1.《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情况表》

    2.《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3.《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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