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研究生:
2022-2023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首轮面签工作将于4月26-27日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事项
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及其他材料(见附件1-7)。
二、申请对象
本学年未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贷款额度
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工作安排
1. 申请报名。有贷款意愿同学按照“附件5”要求,如实填报名表,并于4月23日中午12:00前将报名信息表(文件名命名学院+姓名)发送到研工部邮箱sicauygb@163.com。等待审核,接到审核通过通知后再加入“乐鱼网页版-校园地助学贷款”QQ群(群号:252342817)。为防止网络骗子进群,加群请备注“研究生+学号+姓名”。
2. 现场办理。报名学生提前了解《助学贷款注意事项》(附件7),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现场办理。
雅安校区:4月26日上午10:00-11:30,综合楼214。
都江堰校区:4月27日中午10:30-11:30,综合楼5409。
成都校区:4月27日中午13:30-14:30,4教C208。
现场办理同学请提前10分钟到场。
五、面签时申请人需准备材料清单
1.《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自行准备原件1份,事先不得签名);
2. 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于A4纸同一面上,1份);
3.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于A4纸同一面上,1份);
4. 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留名栏签名后正反面复印于A4纸同一面上,1份);
5. 无婚姻登记申明(附件中下载,1份)
6. 征信查询授权书(附件中下载,1份)
7. 面谈笔录(附件中下载,1份)
8. 个人信贷客户信息授权书(附件中下载,1份)
9. 借款人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供监护人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及借款人与其监护人的关系证明(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全部复印后需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签鲜章一份)。
研究生院 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