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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研究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21日 20:58    阅读量:


各培养单位、2023届全体毕业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教学厅〔20235号文件要求,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也是毕业生办理户籍和档案转递接收的重要依据。如若不填写毕业去向,将会直接影响到毕业生按时派遣和档案转递。为做好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做好毕业生去向登记

(一)毕业生去向信息自主登记

2023届毕业研究生(含结业生,下同)应及时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网址dj.ncss.cn)自主登记个人毕业去向信息,定向毕业生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

   1.去向填报登记

去向填报包括签就业协议书就业、其他形式就业、升学、未就业,毕业生应在登记系统上提前仔细阅读“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分类及证明材料”说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确选择毕业去向类型并填报相关信息。

   2.档案信息登记

档案转递类型分为单位接收档案(具体包括签约单位接收、上级主管单位接收、托管单位接收)和转回生源地。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档案转递类型,填写档案转递单位名称、档案转递单位地址、档案转递单位邮编、档案转递联系人、档案转递联系电话等档案转递信息。

   3.户口信息登记

户口迁移类型分为单位接收户口(具体包括签约单位接收、上级主管单位接收、托管单位接收)和转回生源地。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户口迁移类型,填写户口迁移地址,若毕业生户口未转入学校,则不可使用户口信息登记相关功能。

(二)毕业生确认去向登记信息

毕业研究生自主登记后,应及时使用登记系统对毕业去向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时毕业去向、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信息有变更的,需在当年831日前及时进行更新,更新完成后再予确认。确认后,毕业生方可进行毕业去向登记信息查询核验授权,同时也可在全国登记系统查看(或下载)本人去向登记信息表。

(三)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信息查询核验授权

提供毕业生去向登记信息查询核验服务,是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重要支撑。全国登记系统依据毕业生去向信息生成毕业生去向登记信息表、转递编号或核验编号,根据户籍或档案接收管理部门核验需要和毕业生本人授权,提供相应查询核验服务。户籍或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可使用毕业生姓名、转递编号或核验编号在全国登记系统在线核验,或使用核验二维码在学信网APP扫码核验。

二、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毕业生)。主要流程如下:

  (一)毕业生登录

登录方式一:关注绑定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点击去向登记直接登录。

1 微信公众号登录

登录方式二:通过手机端搜索登记系统网址dj.ncss.cn,点击毕业生去向登记,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

2 选择登录用户

  

3 用户登录

注意:毕业生无法登录系统的原因主要有:1.学校就业部门没有上传毕业生的基本信息或上传的信息有误;2.毕业生没有在学信网绑定学籍信息。请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二) 核对基本信息

首次登录要核对本人基本信息是否正确。若信息无误,点击信息确认无误,进入系统若信息有误,联系学校就业部门更正(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需由本人在学信网账号信息中修改)。请务必仔细核对基本信息,否则会影响后续签约、转档、落户。

     图 4 核对基本信息

(三) 选择功能模块

毕业生确认基本信息无误提交后,进入选择功能模块界面。毕业去向填报用于登记毕业去向及签约信息,档案信息登记用于登记档案转递信息,户口信息登记用于登记户口迁移信息,去向登记确认用于登记确认毕业去向信息,核验授权用于授权档案和户籍接收管理部门查询核验本人的去向登记信息,供相关部门办理转档、落户使用。毕业生需完成去向登记确认才能进行核验授权。

       图 5 选择功能模块

() 学校(院系)去向审核

毕业生提交毕业去向信息后,将由学校(院系)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完成毕业去向信息登记;若退回修改,毕业生需根据退回修改原因修改去向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若审核不通过,登记去向信息直接作废,毕业生需重新选择毕业去向类型,填写相关去向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再次提交审核。学校(院系)在审核时可直接修改毕业生登记的毕业去向类型及相关去向信息。

学校(院系)去向审核通过后,如果毕业生需重新登记毕业去向信息或与用人单位进行签约,进入该去向登记条目点击作废,登记系统自动作废原毕业去向信息,无需学校(院系)审核,但学校(院系)可查看毕业生的作废记录。

() 消息提醒

毕业生关注绑定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除了点击去向登记可直接登录登记系统外,还可接收到微信消息提醒,包括用人单位发起的签约邀请、学校(院系)的审核结果、去向登记信息被修改等,方便及时掌握去向登记进度。

三、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主动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开展解读宣传,确保去向登记制度落实落地。要耐心细致做好毕业生指导咨询,帮助毕业生顺利完成就业手续办理。

2.各培养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毕业生去向审核,有序做好毕业生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工作。在转递毕业生档案时,需将就业单位、转递编号等信息(可在全国登记系统下载)放入学生档案2中,以便提供给档案接收管理部门查询使用

 

 

研究生工作部

20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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