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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信息:烟台开发区2022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公告

2022年04月27日 15:28    阅读量: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84年10月设立,是全国首批14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承载地,是烟台国际招商产业园、中韩产业园、中日产业园和综合保税区主阵地,是烟台市现代化经济中心、先进制造业中心、现代服务业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是全省最具发展活力的园区之一。

为适应国家级开发区、自贸试验区、黄渤海新区发展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拟实施2022年“八角湾优才计划”,选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干部人才队伍,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职位设置

共计划选聘专业岗位人员35名,具体岗位设置及专业要求见《2022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三)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四)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如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为国内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2022年QS(全球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榜单排名前200高校,对政治面貌和学生干部经历不作限制〕。

本公告中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监会等)主席、副主席,任满1届以上;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任满1学年以上,任职时间截止2022年5月5日。

(五)年满18周岁〔2004年5月5日(含)以前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5年5月5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5日(含)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年龄相应放宽1岁。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吃苦奉献精神,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选聘职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选聘职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过程中,对同意报考的新增加专业,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站(http://www.yeda.gov.cn/)更新,请随时关注。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于2022年8月底前取得外,选聘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2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1年及2021年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5月5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因个人原因未能在《党章》规定时间内转为正式党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11)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等不良行为的;

(12)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职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选聘资格。具体时间安排为:

网上报名时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5月5日9:00—5月9日12:00

报名网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站(http://www.yeda.gov.cn/)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选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职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职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学习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站(http://www.yeda.gov.cn/),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进入2022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按规定上传材料后,点击提交报名即可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待审核期间无法更改、补充报名材料,审核驳回后可修改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将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5月8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或修改驳回的报名信息。

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材料清单见附件2)。建立报名容缺机制,因客观条件,暂无法上传选聘职位要求所需证明材料的,经报考者本人作出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承诺,并上传《个人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后,可以先报名;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无法提供的,取消资格。

2.资格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依报名顺序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请报名人员于5月9日12:00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情况。初审通过后,报名人员须下载打印《2022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报名登记表》。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如报名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5月9日16:00前向指定的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审核结果。

报名结束后,最终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选聘人数3倍的职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选聘计划,部分取消或核减的选聘计划调整到其他职位(具体调整意见附件1)。已报考被取消选聘计划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职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预选

通过资格初审后需进行预选,预选的组织形式、时间安排等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公布。

(三)资格审查

通过预选环节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公布。资格审查时,需根据材料清单(见附件4)提供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情况,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公布。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场其他职位进入拟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拟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且影响录用的,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拟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五)签约

按照选聘计划数量1:1的比例,面试当日签订就业补充协议。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根据选聘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并组成考察组,参考《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采取一定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等干部人事档案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录用。同时,对考察对象相关信息、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干部人事档案相关政策规定情况的,或在选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以及发现违规违纪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于正式毕业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公示期内有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手续办结前,因拟录用人员被取消录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进入同一职位拟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烟台开发区参加选聘相关环节时,考生须主动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个人行程码、《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6)和《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7),接受体温测量。受疫情影响必要时将对有关选聘环节的时间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届时根据上级防控最新规定执行。


四、管理使用

1.录用人员原则上统一分配到基层镇街进行重点锻炼培养,培养期一般不少于2年,之后由组织部门统一进行分配,其中,大数据和电子信息类职位原则安排到大数据、网络信息等部门,经济财政类职位原则安排到发改、财政、农村经管等部门。对表现优秀的优先选拔使用。不服从统一管理分配的,未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录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人事、薪酬等各项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3.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万元、2.4万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QS榜单排名前200海外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各级财政资助公费出国留学生),除享受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外,再分别给予15万元、6万元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烟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申请最高额度8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2.报名人员在选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3.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4.本公告由“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396190

监督电话:0535—6396669

技术咨询电话:1531423800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内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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