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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第二届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018年09月18日 15:39    阅读量:


     

      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第二届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组织申报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广大同学积极参与。

         (一)     参赛对象

         在读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二)  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三类。鼓励紧密围绕三农问题、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安全、人类营养与健康、互联网+智慧农业等重大选题,在农学、林学、生命科学和农业工程等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在农业与生命科学、资源与环境科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农业工程与自动化科学、经济 管理与社会科学领域形成的具有重要理论价值或重大生产实际意义和有望实现产业化的成果。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申报参赛当年101日前两年内完成 的学生学术科技或调研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 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参与过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申报者必须为作品认定证书、专利证书、调研报告及发表论文等有关作品上的署名第一作者(学生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 4 人。凡有合作者的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分类参加,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别进行评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 201810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若通过,则按博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后续为博士学历申报作品。具体情参照第二届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相关问题的说明(见附件)。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所在单位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参赛作品必须由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推荐,经本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三)     立项要求

    1.填写参赛作品申报书《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见附件)。作品申报书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申报表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此栏若填写有误,将影响作品的最终成绩。需附研究报告、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电子版。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作品字数超过限额 50%的将直接淘汰。

    2.各培养单位选送作品总数不得超过2件,每人限报一件,其中博士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

    3.各培养单位于1014日前将立项申报书(纸质稿和电子稿)交研究生院。

    (成都校区:1105研究生管理中心   雅安校区:综合楼217办公室)

    4.研究生院组织成立评审专家组,由专家组遴选六个优秀项目立项,报送至竞赛组委会。

      (四)     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培养单位要正确认识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对于促进青年创新人才成长、深化高校素质教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行动上切实落实,确保该项活动有效开展。

    2.认真部署,精心组织

    各培养单位要积极动员、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在项目立项各个阶段给予团队必要的关注。同时,鼓励专业教师参与、帮助学生团队项目,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研究生院

                                                                                     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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