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2017级研究生:
现已启动2017级研究生英语免修免考申请工作,请研究生及导师根据学生的英语水平,参照下列条件自愿申请免修免考研究生英语,务必在9月25日前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及成绩登记
1.博士研究生符合以下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修免考:
(1)当年博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英语成绩达70分以上者(含70分);
(2)提前攻博研究生在硕士阶段的英语成绩达80分以上者(含80分);
(3)博士入学前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500分以上者(含500分);
(4)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攻读其它专业博士学位者;
(5)
国家英语考试成绩GRE>=1300,GMAT>=700,IELTS>=6,TOEFL>=600,新托福>=100,PETS-5合格者。
2. 硕士研究生符合以下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修免考:
(1)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硕士研究生,统考英语成绩达60分以上者(含60分)(单独考试和非英语的小语种学生除外);
(2)入学前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达425分以上者(含425分);
(3)英语专业本科毕业攻读其它专业硕士学位者;
(4)国家英语考试成绩GRE>=1000,GMAT>=670,IELTS>=5,TOEFL>=570,新托福>=80,PETS-5合格者。
3.获准免修免考的研究生,课程成绩统一按85分计。
(二)办理程序
1. 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所)提出申请,在附件里下载并填写《英语免修申请表》,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到学院(所)审查,同时交相应材料复印件一份存档,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学院(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研究生院审核一栏不需要盖章)
硕博连读前的英语成绩和博士、硕士入学考试成绩不需要提供证明,以研究生院的数据为准;2017年6月参加六级考试还未取得证书,成绩以教务处提供为准,不需提供证明(若不是在本校参加考试的,则需考点学校提供成绩证明),但需提交申请表。
2.各学院(所)汇总后,报研究生院,经审核批准后在网上公布获准免修免考的名单;
3. 通过免修申请的科硕同学请在个人培养计划中将《英语读写》;专硕同学将《英语》;博士将《英语》置为“申请免修”。
4.《英语听说》不接受免修。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7-9-6